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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委托深圳市地铁运营管理办公室行政执法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和深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深圳市地铁运营管理办公室的通知》(深编〔200511号)的规定,深圳市地铁运营管理办公室受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的委托,在委托权限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其执法人员持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进行执法。现将委托执法的职责和权限、主要执法依据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执法职责和权限

  受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的委托(委托期限自202391日起至2026831日止),深圳市地铁运营管理办公室行使《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监督管理及行政执法权。

  二、主要执法依据

  (一)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二)地方政府规章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

  三、办公地址、咨询和投诉电话

  (一)深圳市住房建设局

  1.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

  2.咨询和投诉电话:0755-83788218

  (二)深圳市地铁运营管理办公室

  1.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树林路地铁车辆段

  2.咨询和投诉电话:0755-88960555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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