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和深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深圳市地铁运营管理办公室的通知》(深编〔2005〕11号)的规定,深圳市地铁运营管理办公室受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的委托,在委托权限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其执法人员持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进行执法。现将委托执法的职责和权限、主要执法依据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执法职责和权限
受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的委托(委托期限自2023年9月1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止),深圳市地铁运营管理办公室行使《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监督管理及行政执法权。
二、主要执法依据
(一)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二)地方政府规章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
三、办公地址、咨询和投诉电话
(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1.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
2.咨询和投诉电话:0755-83788218
(二)深圳市地铁运营管理办公室
1.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树林路地铁车辆段
2.咨询和投诉电话:0755-88960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