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共深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住房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深编〔2021〕68号)的规定,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委托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在委托权限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其执法人员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进行执法。现将委托执法的职责和权限、主要执法依据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执法职责和权限
受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的委托(委托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对我市建设工程造价活动行使下列行政执法权:
(一)对造价咨询单位及其执业人员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二)对各类造价成果文件、建设工程合同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调查处理有关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投诉。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主要执法依据
(一)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二)规章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三、办公地址、咨询和投诉电话
(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1.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
2.咨询和投诉电话:0755-83788218。
(二)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1.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 3 号建艺大厦。
2.咨询和投诉电话:0755-83788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