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为规范深圳市住房和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做到依法行政,我局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和《深圳市住房和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基础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内容进行了相应增补,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现予印发(详见附件),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