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进入关怀版 简体 手机版
search
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业务知识库

已针对深圳的房产办理了商转公,公贷还清后,可以针对剩下的商贷再次申请商转公吗?

  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就剩余的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申请商转公贷款的。因此,已申请商转公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无法针对剩下的商业贷款再次申请转公积金贷款。

相关附件

主办单位: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 备案号:粤ICP备2023053213号 | 网站标识码:4403000005
咨询电话:0755-12345 | 信访投诉电话、执法投诉电话:0755-83788218| 执法投诉邮箱:zcfgc@zjj.sz.gov.cn
工作时间: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1号住建科研楼附楼一楼| 信访投诉举报箱位置: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1号住建科研楼附楼一楼信访室
版权保护 - 隐私声明 - 网站地图 - 网站帮助 - 网站操作指引 - 友情链接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800号 无障碍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