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需满足申请当月之前6个月在本市或异地连续、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且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本市和异地缴存公积金的时间可以合并计算;
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需满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十二个月(含)以上,并且累计缴存时间不少于三十六个月(含),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本市和异地缴存公积金时间可以合并计算;
申请人需同时符合贷款规定的其他条件。公积金贷款业务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及办理流程等详细内容,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和深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查阅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