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有余额的,可申请提前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每年可向公积金中心申请一次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前偿还职工本人或其配偶在本市发生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每次偿还额度不超过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剩余应还款额。
符合办理条件的职工,可通过支付宝—市民中心(深圳)线上自助办理,办理时段为 9:00‑18:00;也可预约前往公积金贷款所属银行网点,或公积金贷款贷后变更业务网点现场办理。对冲还贷(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业务的详细办事指南,可通过深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szzfgjj12329)或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公积金服务模块查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