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在本市设立住房公积金灵活账户满6个月,且申请前6个月已连续缴存(深圳住房公积金普通账户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可申请办理异地转移业务,将异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资金转移到其深圳住房公积金灵活账户内。异地缴存资金转入深圳个人灵活缴存账户时为“锁定”状态,办理提取前灵活就业人员须到柜台办理异地转入资金确认业务或资金账户间转移业务。
转入资金属于灵活缴存的,灵活就业人员需办理异地转入资金确认业务对转入资金进行解锁,提供转出地灵活缴存的相关证明。转入资金入账满6个月后,灵活就业人员可按照《深圳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规定》《深圳市个人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协议》申请提取。
转入资金不属于灵活缴存的,灵活就业人员需办理资金账户间转移业务将转入金额转移至已有住房公积金普通账户内(无住房公积金普通账户的,系统将自动生成一个封存状态的住房公积金普通账户)。转入资金须按《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办理提取,不可随意提取。
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支付宝-市民中心(城市:深圳)在线申请办理异地转移业务,异地转入资金确认业务或资金账户间转移业务可通过“深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szzfgjj12329)预约“异地转移业务”到公积金柜台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