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公积金有关规定,自2026年7月1日起,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的可按规定调整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5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下限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2025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上下限执行期限为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按照自愿缴存协议在每个住房公积金年度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根据住房公积金有关规定,自2026年7月1日起,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的可按规定调整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5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下限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2025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上下限执行期限为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按照自愿缴存协议在每个住房公积金年度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