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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了还贷提取业务,但因公积金卡问题划扣失败,能自行操作重新划款吗?

  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后,应当将住房公积金账户与其在任意一家受托银行开设的银行I类结算账户进行关联,关联后的银行I类结算账户视为公积金联名卡,用于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公积金归集银行有7家,包含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平安银行。

  职工还贷提取记录中若状态为“托付失败”的,支持更换以上7家之一银行卡后重新发起托付,线上更换银行卡不可仍为原卡。职工可通过支付宝-市民中心(城市:深圳)登录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选择“提取记录”,对托付失败的记录进行重新托付,成功提交后,系统将对新的银行卡进行有效性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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