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建质安〔2022〕81号
前海管理局,各区(新区)住房建设局、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市建筑站、市政站,各有关单位:
据市气象台预报,今年第20号台风“纳沙”(台风级)17日06时中心位于深圳市东南方大约447公里的海面上,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3级(38米/秒)。预计其将以15-20公里/小时的速度向偏西转西偏南方向移动,强度缓慢加强,趋向海南岛附近海域。受台风和冷空气共同影响,17-18日我市陆地最大阵风6-8级,沿海、高地最大阵风8-10级,海区最大阵风10-11级;19日最大阵风仍可达7-8级。目前全市(含深汕)台风蓝色预警信号生效中。为全面落实各级关于做好防御工作部署要求,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城市公共安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做好在建工程隐患排查,落实防御措施
所有在建工程,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应进一步组织防风、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尤其对深基坑(高边坡)、塔式起重机、脚手架及支模体系、围挡、工棚、临时构筑物等重点部位、环节,要检查到位、整改到位。各在建工地要储备防风、防汛应急物资,做好针对各种情形的应急准备,必要时应提前撤离施工现场人员。有关重点部位、环节应落实如下防御措施:
(一)对临时建筑物、围挡、活动板房、脚手架、塔吊等工地各类建(构)筑物和一些危险状态的物体,应全面做好加固措施。
(二)基坑、边坡和临时围墙、外电防护点、明装变压器等周边应做好安全防护并设置警示、警戒标志和警戒区。
(三)对施工现场的杂物,特别是高层楼面的杂物要彻底清理,杜绝出现高空坠物情况。
二、强化督导检查及整改闭合,做好防御工作
各级监督机构要及时将有关防风、防汛指示和要求传达到每个工地,并负责对全市在建工地防风防汛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查,重点督查重点部位、环节防御措施落实情况,全面督促各方主体落实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闭合,严格按照防御级别指令做好防御工作。
三、强化应急响应,做好应急抢险准备
结合工地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应急抢险队伍要做好各项应急抢险准备工作,有关机械、设备、物资、人力等要进入战备状态,随时听调参与建筑工程应急抢险。
四、加强值班,及时上报信息
各部门、各单位要落实防风防汛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密切关注气象预警信息,及时传达落实上级防御工作要求,及时收集上报防风防汛工作情况。如遇特殊情况,即时上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