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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全市建筑工地防御台风“帕卡”的紧急通知

深建质安〔2017〕197号

前海管理局,各区(新区)住房建设局、大鹏新区城建局,市质监站、市市政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气象部门预警,今年第14号台风“帕卡”(热带风暴级)26日08时中心位于我市东南方约840公里的吕宋岛西部沿海,即将进入南海东部海面,将于27日中午前后以强热带风暴级或台风级在深圳到阳江登陆。受其影响,27日早晨起我市风雨逐渐加大,27日沿海和高地最大阵风可达8-11级,27-28日我市有暴雨到大暴雨。深圳市气象台于2017年08月26日09时将全市台风白色预警升级为蓝色:27日早晨起我市平均风力将增至6级以上(或阵风8级以上),全市进入台风戒备状态,落实各项防风措施,及时组织户外、高空、港口及海上作业人员做好防御工作。为全面落实省、市关于防御台风“帕卡”工作部署,做好台风防御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城市公共安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关注,保持警惕

  各部门、各单位要保持足够警惕,高度关注天气预警信息,认真吸取第13号台风“天鸽”防御工作经验,切勿麻痹大意,及时转发有关信息和要求,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各项预防措施落实,遵循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的原则,按照“事前预警、部署到位;事中响应、防范到位;应急保障到位、值班值守到位、信息报送及时到位”的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各项防御工作,力争做到万无一失。

  二、做好建筑工地隐患排查,落实防御措施

  在建工程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应立即组织防风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并结合工地实际情况,储备大功率排水设备、沙包等防汛应急物资。尤其对深基坑(高边坡)、塔式起重机、脚手架及支模体系、围挡、工棚等重点部位、环节,按照气象部门台风预警期间应对措施(附件),做到逐级响应、检查到位、整改到位,同时应密切关注政府部门防台风工作通知要求,全力以赴做好各项防御工作。

  三、强化检查督导及整改闭合

  前海管理局和各区(新区)建设主管部门、市质监站、市市政站要及时将国家、省、市有关防汛防风指示和要求传达到每个工地,并迅速对全市在建工地防汛防风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查,重点督查上述重点部位、环节防御措施落实情况,全面督促各方主体落实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强化应急响应,做好应急抢险准备

  我市建筑工程应急抢险队伍和应急专家要做好各项应急抢险准备工作,有关机械、设备、物资、人力等要进入战备状态,随时听调参与建筑工程应急抢险。

  五、加强值班,及时上报信息

  各部门、各单位在台风预警期间,要实行24小时防汛防风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密切关注台风移动方向、强度和风力,及时掌握台风带来的暴雨量级、雨区分布等信息,及时传达落实上级防汛防台风指挥中心要求,及时收集上报防风防汛工作。汛情未解除、台风影响未结束前,各级检查督查人员不得擅自撤离,各种抢险措施必须落实到位,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市住房建设局24小时值班电话:83785028,83785038。

  附件:深圳市建设工程防御台风工作指引(试行)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7年8月26日

  (联系人:陈泽波,联系电话:83788608)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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