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实施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等相关绿色低碳政策要求,进一步提升建筑节能水平,大力推进我市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建设,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人大第四十一号)》《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深圳市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及零碳建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GB/T 51350-2019)及相关文件规定,我局组织完成了2023年第一批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及零碳建筑试点、示范项目评审工作。现将该批通过评审的5个项目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5月25日-2023年6月2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均可以提出书面意见送至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莲花大厦东座20楼。其中,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林艺展,联系电话:0755-83789693。
附件:深圳市2023年第一批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及零碳建筑试点、示范项目公示名单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