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造价咨询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加强和改善市场监管,利用信息化技术构建互联网+监管体系平台,建立建筑市场主体信用档案数据库,逐步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建筑市场信用环境的要求,市造价站组织开发了“深圳市造价咨询企业监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服务平台”)。现“监管服务平台”已搭建完成,定于2018年1月1日上线运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深圳市已取得资质(资信)的造价咨询企业和外地造价咨询企业驻深圳分支机构。
二、填报方式及要求
(一)企业进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窗口界面,使用用户名或CA证书登录后即可填报。
(二)本地企业的基本信息、分支机构、资质信息、股东信息、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管理制度、经营情况以及外地企业的总公司基本信息、驻深分公司基本信息、从业人员、经营情况应当在2018年3月31日前录入平台并提交完备。
2018年1月1日以后完成的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应及时录入监管服务平台。企业必须在每年1月5日、4月5日、7月5日、10月5日前将上一季度完成的成果文件录入平台并提交完备。
企业已填报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完成之日起30日内在平台修改并提交完备。
(三)其他填报说明详见“监管服务平台”用户操作手册和填报页面的说明文字。
三、注意事项
(一)“监管服务平台”的开发运行是强化我市造价咨询行业监督管理的重要举措,也是执法检查和了解行业发展动向的信息来源,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填报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各项资料、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于未按时填报或填报虚假信息的企业,将纳入日常监管,在“监管服务平台”诚信信息模块予以记录并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工程造价服务主页”对外公示。
(二)各企业在填报信息时,在平台登录或系统操作方面如有疑问,可与技术支持单位联系;关于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可咨询市造价站。联系方式如下:
技术支持:0755-83882112;
成果文件填报:0755-83788616;
其他信息填报:0755-83788244。
“监管服务平台”使用过程中若有其他意见和建议,可书面反馈至以下电子信箱:szcost_scb@zjj.sz.gov.cn。
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7年11月28日
(联系人:郭冠琪,电话:0755-83788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