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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建规〔2015〕4号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建设工程工期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工期,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大力推进“深圳质量”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建设工程工期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