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近年来深圳市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工艺的变化,我站对现行《深圳市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2003)中第二章墙柱面工程一般抹灰、镶贴块料面层子目进行了重新测算、调整,同时对该章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圳市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2003)第二章墙柱面工程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修订)、墙柱面工程一般抹灰、镶贴块料面层修订子目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详见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网(网址:https://zjj.sz.gov.cn/szcost/)。
二、原《深圳市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2003)第二章墙柱面工程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子目2002-1~2002-35,2002-65,2002-66,2002-69~2002-84,2002-96~2002-111,2002-122~2002-197,2002-339~2002-341,JN-6,JN-8,JN-9及相关的问题解答自发布之日起停止使用。
试行过程中如有相关建议或意见,请及时向我站反映。
附件:1.《深圳市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2003)第二章墙柱面工程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修订)
2.《深圳市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2003)第二章墙柱面工程一般抹灰、镶贴块料面层修订子目(试行)
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