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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年度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3-2024年度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自即日起开展省级工法的申报审核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报程序

  (一)省级工法申报企业注册登录“广东省省级工法和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受理平台”(网址:http://121.199.33.136/,以下简称受理平台),按要求填报工法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

  (二)完成资料填报后,申报企业自行下载打印受理平台自动生成的《广东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申报表》纸质版,汇总填写《2023-2024年度广东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申报汇总表》(word文档与盖章pdf文档),并附工法全部申报材扫描件,以及反映工法核心工艺的照片、视频(如有)等电子资料(电子资料请按序“打包压缩”并注明申报单位,统一用U盘提交),向我局提出申请。

  (三)我局将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广东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申报表》中加盖公章,由申报企业扫描上传至受理平台,提交申报。

  (四)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评审,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予以公布。

  二、申报方式

  (一)申报单位通过受理平台进行有关省级工法相关信息填报上传,企业统一指定联系人汇总上报,原则上一家企业申报省级工法数量不超过15项。

  (二)申报单位将《广东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申报表》《2023-2024年度广东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申报汇总表》、工法全部申报材料纸质版,以及反映工法核心工艺的照片、视频(如有)等电子资料(电子资料请按序“打包压缩”并注明申报单位,统一用U盘提交),向我局提出申请。(以上材料电子版与纸质版各1份)

  (三)根据安排,我局受理在深圳市注册的企业申报的工法;省外企业申报的工法,要求该工法实践应用的工程中至少有一个工程是属于深圳地区的,否则我局不予受理。

  三、有关事项

  (一)申报企业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要求编写工法文本,于2024年8月31日前登录受理平台完成申报,操作指南见平台系统说明。如在工法文本中出现编写单位、编写人员名称或应用工程项目名称、地址、参建单位和人员等相关图文信息的,不予通过;如发现违反技术原创承诺、提供虚假材料申报省级工法的,一律取消其申报资格(如已获得省级工法的,撤销其称号),予以通报,3年内不受理其申报省级工法。

  (二)我局受理本次省级工法申报材料(含纸质资料和U盘)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深云西二路天健科技大厦(天健创智中心)A塔三楼东深圳建筑业协会科技创新部;联系人:李工82926015、关工26726588。

  (三)我局受理本次省级工法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2日,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

  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3-2024年度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申报工作的通知

  2.工法申报相关材料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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