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拟于2021年12月15日(星期三)15:00-17:30就《深圳市城市更新项目搬迁补偿协议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附件1,以下简称《搬迁补偿协议示范文本》)举行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12月15日(星期三)15:00-17:30
地点: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二楼会议室
二、听证方式
现场听证
三、听证事项和听证内容
本次听证会主要针对《搬迁补偿协议示范文本》中公众较为关心的问题进行听证,听证的主要议题包括:
(一)《搬迁补偿协议示范文本》的整体体系设计是否全面、合理、逻辑清晰,能够满足市场主体和物业权利人的实际需求。
(二)《搬迁补偿协议示范文本》中有关物业搬迁补偿方式和标准、权利义务与违约责任等主体部分内容是否能够体现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地保护市场主体和物业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三)其他关涉社会公众利益的议题。
四、听证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席听证会,无正当理由不到场的,或者未经首席听证员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二)申请听证员、书记员回避;
(三)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
(四)查阅、复制听证笔录及听证报告;
(五)遵守听证纪律,服从听证主持人的指挥和安排,不得录音、录像或者拍照,不得喧哗、鼓掌、哄闹、随意走动、接打电话或者进行其他妨碍听证的活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五、听证报名方式
(一)有意向参加听证会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可以在2021年11月16日前向我局提交报名申请。
(二)听证代表和旁听人员可以通过信函、邮件等形式进行报名。通过信函方式提交报名申请的应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1036室(邮编518034)(信封封面请注明“《搬迁补偿协议》听证”字样);通过邮件方式提交报名申请的,应邮件发送至scsgxj@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注明“《搬迁补偿协议示范文本》听证”字样)。
(三)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填写《听证会报名信息表》(附件2)。
六、听证代表名额和筛选原则
(一)根据相关要求及场地情况,本次听证会的代表为十人,具体如下:
1、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代表五名;
2、自然人代表五名。
(二)申请参加听证人数超过听证代表名额时,申请参加听证人员可以自行协商推荐听证代表人,听证代表人至少需要过半数申请人同意,并于2021年11月19日前书面告知我局。协商推荐听证代表人确有困难的,我局将于2021年11月24日前采用抽签方式,从申请参加人中确定听证代表人,并在2021年11月26日前向听证代表人送达听证通知书等材料。
七、其他事项
(一)听证代表需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申请参加听证的,申请中应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还需提供身份证件复印件。
(三)一旦通过审核确定为听证代表的,须为本人参加,并客观反映实际情况及对听证事项提出意见。
(四)请参加听证的人员应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具体以届时疫情防控要求为准);会议过程中所有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
(五)其他未尽事宜将通过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1036室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23965921 传真:23965535
特此通告。
附件:1.深圳市城市更新项目搬迁补偿协议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
2.听证会报名信息表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