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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做好全市建筑工地强对流天气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深建质安〔2019〕52号

前海管理局,各区(新区)住房建设局、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市质监站、市市政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应急队伍、应急专家组,各有关单位:

  近日,我市出现短时强降水、短时大风等强对流天气。据市应急管理局通报,4月11日以来强对流天气引发洪水,截至12日16时已致7人死亡、4人失联。市气象台预报12日仍可能出现强对流天气,13-16日天气持续不稳定。为全面落实省、市关于做好强对流天气防御工作部署,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城市公共安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关注,保持警惕

  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的理念,保持足够警惕,密切关注天气预警信息,及时传达有关信息和要求,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各项预防措施落实,扎实做好各项防御工作,力争做到万无一失。

  二、做好在建工程隐患排查,落实防御措施

  在建工程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应组织防风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尤其对深基坑(高边坡)、塔式起重机、脚手架及支模体系、围挡、工棚等重点部位、环节,检查到位、整改到位。

  同时,结合工地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储备大功率排水设备、沙包等防汛应急物资,全力以赴做好各项防御工作,做好针对各种情形的应急准备,必要时应提前撤离施工现场人员。有关重点部位、环节应落实如下防御措施:

  (一)对临时建筑物、围挡、活动板房、脚手架、塔吊等工地各类建(构)筑物和一些危险状态的物体,应全面做好加固措施。

  (二)基坑、边坡和临时围墙、外电防护点、明装变压器等周边应做好安全防护并设置警示、警戒标志和警戒区,警戒范围内禁止人员进入。

  (三)对施工现场的杂物,特别是高层楼面的杂物要彻底清理,杜绝出现高空坠物情况。

  (四)深基坑、地下密闭空间等施工部位应做好的排水措施,保证畅通,并储备必要的、充足的排水设备,避免因水淹引发次生灾害。

  三、强化督导检查及整改闭合

  (一)前海管理局和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建设主管部门、市质监站、市市政站要及时组织各在建工地学习宣贯《深圳市建设工程防御台风、暴雨工作指引》(详见附件)。

  (二)各级监督机构要及时将国家、省、市有关防汛防风指示和要求传达到每个工地,并负责对全市在建工地防汛防风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查,重点督查上述重点部位、环节防御措施落实情况,全面督促各方主体落实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闭合。

  四、强化应急响应,做好应急抢险准备

  我市建筑工程应急抢险队伍和应急专家要做好各项应急抢险准备工作,有关机械、设备、物资、人力等要进入战备状态,随时听调参与建筑工程应急抢险。

  五、加强值班,及时上报信息

  各部门、各单位要实行24小时防汛防风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密切关注气象预警信息,及时传达落实上级防御工作要求,及时收集上报防风防汛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即时上报。

  市住房建设局24小时值班电话:83785028,83785038。

  附件:深圳市建设工程防御台风、暴雨工作指引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9年4月12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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