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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市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交叉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深建质安〔2020〕75号

前海管理局,各区(新区)住房建设局、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市质监站、市市政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暨消防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全市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我局决定近期在全市范围内组织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交叉执法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纳入住房建设系统监管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检查时间

  发文之日起至8月31日,具体检查时间由各检查组自行安排。

  三、检查组织

  检查采取市区交叉的方式进行,全市成立十一个交叉执法检查组。检查组由市住房建设局从市、区两级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抽调人员组成,其中,组长由市、区两级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处级干部担任,组员由市、区两级施工安全监督机构业务骨干担任,并按照岩土工程、土建工程、机械及临时用电等专业配备。各检查组可根据检查组人员配备情况,购买服务聘请专家参与检查,费用由组长单位自行解决。

  四、检查方式

  (一)检查严格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组织,检查组项目由市住房建设局从全市项目中随机抽取,检查前不再书面通知。

  (二)每个检查组根据检查范围抽取至少十个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检查各项目建设、施工、监理企业今年以来省、市部署的施工安全整治行动组织落实情况。具体执法检查表格由市住房建设局统一组织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另行下发各检查组。

  五、处置措施

  (一)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检查组直接对项目发出相应的监督执法文书,对存在较大或重大安全隐患的,应责令项目停工整改。对于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及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工程,下发执法建议书。

  (二)市、区两级安全监督机构根据检查情况,按照原管理权限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负责对发现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红色警示、省动态扣分等相关信息录入由项目原监督机构负责。相关处罚及整改情况由原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汇总上报市住房建设局工程质量安全处。

  (三)交叉检查行动结束后,市住房建设局将组织检查情况反馈会。由各检查组分别通报检查情况,以PPT形式反馈受检项目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

  六、其他事宜

  (一)各检查组组长负责协调落实检查组成员、车辆及具体行程等。

  (二)抽查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到场,提供相关文件材料,配合检查组现场检查和询问。

  (三)市住房建设局将对本次全市交叉执法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案件公开曝光。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0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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