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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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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440300693981103B/2024-00610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4-08-20
名称: 暴雨预警信号生效期间,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采取哪些措施?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8-20
主题词: 预警 措施

暴雨预警信号生效期间,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采取哪些措施?

发布日期:2024-08-20  浏览次数:98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自然灾害防治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暴雨预警信号生效期间,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按照预警级别要求,及时停止涉水工程、深基坑、地下空间、高边坡等施工作业,并将相关人员转移至安全区域。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原有市政排水设施造成破坏堵塞的,应当及时修复疏通;暴雨预警信号生效后,应当采取应急排水、疏散警戒等措施,确保周边人员、道路、建筑安全。)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自然灾害防治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暴雨预警信号生效期间,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按照预警级别要求,及时停止涉水工程、深基坑、地下空间、高边坡等施工作业,并将相关人员转移至安全区域。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原有市政排水设施造成破坏堵塞的,应当及时修复疏通;暴雨预警信号生效后,应当采取应急排水、疏散警戒等措施,确保周边人员、道路、建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