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现将《深圳市各类物业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标准》(深建物管〔2021〕7号)有效期延长至2031年3月10日。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6年3月9日
附件:
| 索引号: | 11440300693981103B/2026-00173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6-03-12 |
| 名称: |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延长《深圳市各类物业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标准》有效期的通知 | ||
| 文号: | 深建文〔2026〕26号 | 发布日期: | 2026-03-12 |
| 主题词: | |||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现将《深圳市各类物业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标准》(深建物管〔2021〕7号)有效期延长至2031年3月10日。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6年3月9日
附件:
主办单位: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联系方式:0755-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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