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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693981103B/2021-00006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1-01-06
名称: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推行工程投标保证保险的通知
文号: 深建市场〔2020〕30号 发布日期: 2021-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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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推行工程投标保证保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06  浏览次数:-

深建市场〔2020〕30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建市〔2019〕6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充分发挥保证保险等市场机制作用,有效降低企业交易成本,现决定在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推行投标保证金保证保险。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交其与保险公司签订的投标保证保险合同或保险单的,应当视同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保费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支付,账户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且应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复印件及保费转账凭证编入投标文件中。

  特此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