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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693981103B/2021-00929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1-09-18
名称: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组织2021年全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质量月”观摩活动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9-18
主题词: 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 质量月 观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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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组织2021年全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质量月”观摩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18  浏览次数:-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2021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观摩活动的通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2021年“质量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定于9月举办2021年深圳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质量月”观摩活动。)

前海管理局,各区(新区)住房建设局、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市质监站、市市政站,各有关协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2021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观摩活动的通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2021年“质量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定于9月举办2021年深圳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质量月”观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观摩项目总体安排

  为进一步落实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毫不松懈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压实疫情防控责任,保证示范项目现场观摩交流活动安全有序举行,活动安排将视疫情防控最新形势而定(具体项目信息详见附件1)。

  二、工作要求

  (一)请市、区住建局和工程建设各行业协会大力宣传,积极动员工程建设各方主体收看网上观摩内容,推广工程先进工法,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方法,进一步提升我市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二)观摩交流期间,请市、区监督机构和市建筑业协会督促观摩企业严格遵守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妥善处理活动开展与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关系,认真做好观摩活动各项工作,从严控制场内人流、规模、频次、聚集度,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应急预案,保证不出现任何问题,全力确保“质量月”各项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三)为确保示范活动项目安全有序举行,现场观摩交流活动报到人员必须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且无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如会前有21天内境外(含港台地区)旅居史、14天内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接触过具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且未排除感染风险者,不得参会。原则上除深圳美术馆新馆深圳第二图书馆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安居锦龙苑项目、深圳市新华医院项目外,其余市观摩项目举行线上观摩,若线下观摩项目,请于观摩活动前两天与观摩项目联系预约(交通指引详见附件2)。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质量月”活动观摩活动安排

  2.深圳美术馆新馆深圳第二图书馆项目、安居锦龙苑项目、新华医院项目的观摩交通指引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1年9月18日


附件:

1.1.深圳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质量月”活动观摩活动安排.pdf

2.2.深圳美术馆新馆深圳第二图书馆项目、安居锦龙苑项目、新华医院项目的观摩交通指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