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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693981103B/2022-00125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2-02-10
名称: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2021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2-10
主题词: 2021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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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2021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10  浏览次数:-
(2021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1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的通知》(附件1)要求,我局将组织开展2021年度深圳市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工作。请各企业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填报前详阅《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制度(2019版)》(附件2)的指标解释,填报后认真校核,确保数据的完整准确。具体报送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有原工程造价咨询资质且工商注册地在深圳的企业应登录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系统(详见附件1)“服务平台——统计调查系统”,按照附件2的要求进行填报。原取得资质但未领取登录系统用户名和密码的企业,请发送工程造价资质证书、工商营业执照的复印件、经办人手机号码至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指定邮箱(详见附件1),邮件请注明企业全称;登录所涉及加密锁或用户名等其他事宜直接电话联系技术支持:010-68331105。

  对于不具有原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按照《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制度》规定,暂不需填报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数据,待统计调查制度修订后再按要求填报。

  二、网上报送成功后,打印由该系统生成的报表并填写工程造价咨询统计工作人员联系名单(附件3)。以上资料各两份,加盖企业公章,于2022年3月3日前寄送至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7楼703室。

  三、填报提示:一是对于金融、设计、监理类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人员情况”表中的统计对象是指从事工程造价业务的人员;二是“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业务状况”表中“完成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所涉及的工程造价总额”是指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所涉及的工程造价合计,不等同于“工程造价咨询收入”。

  四、对未按时报送、报送数据不真实不完整或拒绝报送统计调查资料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年度执法检查中将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并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责令整改、警告或通报,同时将不良行为信息录入深圳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管理系统和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附件: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1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的通知

  2.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制度(2019版)

  3.工程造价咨询统计工作人员联系名单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2年2月10日

  (联系人:吴莹;联系电话:0755-83788257)


附件:

1.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1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的通知.pdf

2.2: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制度(2019版).doc

3.3:工程造价咨询统计工作人员联系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