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废弃物管理与减量排放工作,保障城市公共安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废弃物处置工作的若干措施》,我局组织相关单位编制了《深圳市建筑废弃物排放限额标准》(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请各有关单位及人士结合工作中的实际情况,对上述规范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8年11月12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反馈我局:
(一)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首页“互动交流”的“意见征集”栏目在线提交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反馈表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414室,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限额标准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huangqin@szjs.gov.cn。
附件:1.《深圳市建筑废弃物排放限额标准》(征求意见稿)
2.意见反馈表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