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和个人: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既有房屋安全管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我局研究制定《深圳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请各单位和个人根据实际提出修改意见,并填写《反馈意见表》(见附件2),于10月27日前通过电子邮箱(liuhao@szjs.gov.cn)反馈我局。
特此通知。
附件:1 、深圳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
2、反馈意见表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7年10月13日
(联系人:刘浩,电话8378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