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拆除工程监督管理,促进建筑废弃物减排与综合利用,根据《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党政部门安全管理工作职责规定>的通知》(深办〔2016〕18号)和《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相关规定,我局组织编制了《深圳市房屋拆除工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等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7年3月21日前,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首页“互动交流”的“意见征集”栏目在线提交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401室,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lizhi@szjs.gov.cn。
附件:1.深圳市房屋拆除工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房屋拆除工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7年2月20日
(联系人:钟喜增,联系电话:83788596、13760425841
何 锋,联系电话:83787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