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建科工〔2015〕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建筑高度超过250米的超高层建筑防火设计,市住房和建设局、市公安局消防监督管理局联合组织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编制了《深圳市建筑高度大于250m民用建筑防火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现已完成征求意见稿。为使该《规范》能更好的适应我市超高层建筑防火设计的实际情况,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请各有关单位及人士结合工作中的实际情况,对《规范》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6年1月29日前将修改意见表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提交《规范》编制组。
联系人:刘宏涛
电话:83788003、13631682526
单位: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1520
邮编:518000
附件:1.《深圳市建筑高度大于250m民用建筑防火规范》(征求意见稿)
2.修改意见表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