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深圳市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库及入库专家的管理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高效有序地开展专家工作,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建规范〔2019〕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市住房建设局起草了《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库及入库专家管理服务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于2020年2月3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市住房建设局。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踊跃提出意见或建议,并于2020年2月3日前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发送到电子邮箱:chenzb@zjj.sz.gov.cn。
专此函达。
附件:
1.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库及入库专家管理服务办法(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库及入库专家管理服务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