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市人大常委会于2019年8月29日修订通过,已予公布,将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政策配套衔接,市住房和建设局依据新条例,修制定了若干个规范性文件、技术规范(标准、操作规程)和示范文本,现已形成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现将《深圳市物业管理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等示范文本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19年12月3日9:00至12月17日18:00,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门户网站“首页—互动交流—民意征集—征集主题”(https://zjj.sz.gov.cn/hdjl/myzj/topic/)在线提交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920室(邮政编码:518031),并在信封上注明“配套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wyjg@zjj.sz.gov.cn。
附件:
1.深圳市物业管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2.深圳市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3.深圳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4.火警火灾应急预案(示范文本)
5.台风、暴雨、雷电灾害应急预案(示范文本)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