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6日至8月15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就《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棚户区改造工作体制机制改革的决定》进行了公开征求意见,现将收集采纳市民群众意见和建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收集意见和建议情况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公布在深圳政府法制信息网、市住房和建设局门户网站,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两种方式接收反馈意见和建议。 此次共收到1份反馈意见,来自电子邮件。
二、部分采纳情况
序号 |
具体意见 |
采纳情况 |
说明 |
1 |
《关于施行棚户区改造工作体制机制改革的决定》中应当明确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补偿标准可以创新改革,参照城市更新项目的标准执行 |
不采纳 |
棚改项目补偿标准与本文无关 |
感谢市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