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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公布《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棚户区改造工作体制机制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

  2018年7月16日至7月26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就《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棚户区改造工作体制机制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进行了公开征求意见,现将收集采纳市民群众意见和建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收集意见和建议情况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公布在深圳政府法制信息网、市住房和建设局门户网站,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两种方式接收反馈意见和建议。

  此次共收到1份反馈意见,来自电子邮件。

  二、采纳情况

序号

  具体意见

 采纳情况

  说明

  1

  “(三)关于信息公开。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相关信息公开工作,由各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该条对于各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的表述略显抽象,且棚改项目与公众切身利益有关,也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与参与的。建议是否可以将信息公开条款中区主管部门负责的内容明确化,并增加由区主管部门主动公开的事项。

  不采纳

  文中已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执行。

  感谢市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8年8月29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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