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属我市重点企事业单位职工的非户籍住房困难群体,可通过所在单位申请租住单位定向配租公租房;
二、可根据市政府制定的产业配套住房相关规定,享受住房保障政策;
三、属《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规定的杰出人才、领军人才的,可按相应规定享受我市人才安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