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商品住房购房资格审查和管理的通知》深建规〔2021〕2号规定,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只能冻结进入公证摇号控制范围购房人的认筹金,且认筹金必须冻结在购房人的本人账户内。未成功选房的,认筹金须在三个工作日内解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