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一)网上提交申请,通过15个工作日审核,网上打印缴款通知书并前往指定银行缴纳增值收益后,前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保障房业务办理大厅(二楼)6号窗口提交书面申请备案材料。
备案材料包括:1、《深圳市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申请表》;2、申请人与共有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绿本《房地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4、经济适用住房权利人在办理经济适用住房房地产证(绿本)时实际支付税费的证明资料,包括契税、印花税、交易服务费的证明资料;5、有效的继承法律证明资料;6、广东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等。
(二)备案材料审核通过5个工作日后,前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保障房业务办理大厅(二楼)1号窗领取《准予取得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