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卷内文件页号应符合下列规定:
1.纸质文件应按有文字内容的页面编号。每卷单独编号,页号从“1”开始,使用打号机以黑色印油打号。
2.页号编写位置:单面书写的文件在右下角;双面书写的文件,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折叠后的图纸页号一律在右下角。
3.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不编写页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