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纳管办法》第十条的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建筑废弃物分类处置要求,通过合法途径开展清运消纳,并在登记纳管平台登记建筑废弃物拟去往的合法消纳场所名称,在完工注销时录入建筑废弃物排放与处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