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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的员工、退休员工、返聘员工、停薪留职员工、兼职人员如何享受住房公积金?

  答:住房公积金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在职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者被有关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在岗从业人员。符合在职职工标准的,都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

  未签劳动合同的员工被有关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应当缴存。

  退休员工和退休返聘员工已经不属于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强制缴存主体。

  停薪留职员工不在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主体范围内。

  符合在职职工标准的兼职人员应当缴存,但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中心只接受一个单位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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