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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申请首付款提取后,如公积金账户余额减少,是否会影响公积金贷款额度?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筹集购房首付款的,不影响其以该套住房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申请普通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的可贷额度计算。即,职工办理购房首付款提取业务后,以同一套住房申请普通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已提取的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的住房公积金纳入当前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一并计算可贷额度,但不支持用于商转公贷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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