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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怎么处理?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以向公积金中心投诉、举报,公积金中心应当依法调查处理。

  公积金中心可以通过调解等方式处理职工投诉,鼓励单位和职工协商处理住房公积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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