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或配偶如需要变更提取顺序,可由任一方办理提取业务顺序变更的相关手续。还贷委托提取期间,职工或配偶申请变更还贷提取顺序当月生效,申请前已发出委托提取支付指令的,在支付指令执行后生效。
针对已签订按月还贷提取协议的职工,职工可通过“i深圳”APP、支付宝市民中心或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登录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选择“协议”变更按月还贷委托提取顺序。或可通过“深圳公积金公众号(szzfgjj12329)”或通过“i深圳”APP登录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预约,再携带相关申请材料到预约的柜台申请变更。若职工在异地,可通过异地公积金中心使用跨省通办方式申请办理。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按照语音提示选择转人工服务进行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