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进入关怀版 简体 手机版
search
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业务知识库 > 住房公积金

个体工商户如何办理单位公积金账户?

  答:个体工商户等灵活缴存单位可以办理灵活缴存单位缴存登记业务,设立单位的公积金账户。灵活缴存单位为一级账户,可以按规定设置不超过三个缴存比例(以二级账户形式体现),职工账户在二级账户下进行管理。灵活缴存单位的汇补缴、职工账户管理(设立、封存、转移、启封)等业务均参照普通缴存单位办理。

相关附件

主办单位: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 备案号:粤ICP备2023053213号 | 网站标识码:4403000005
咨询电话:0755-12345 | 信访投诉电话、执法投诉电话:0755-83788218| 执法投诉邮箱:zcfgc@zjj.sz.gov.cn
工作时间: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1号住建科研楼附楼一楼| 信访投诉举报箱位置: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1号住建科研楼附楼一楼信访室
版权保护 - 隐私声明 - 网站地图 - 网站帮助 - 网站操作指引 - 友情链接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800号 无障碍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