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深圳市深基坑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深基坑工程施工中,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并与施工单位无隶属关系的第三方监测单位对深基坑工程和相邻设施进行监测。”以下为监测实施的具体要求:
1.各监测单位应使用“深圳市基坑和边坡工程监测预警平台”上传监测数据,实现基坑和边坡工程监测数据统一平台管理。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及时完善监管平台中基坑和边坡工程信息,维护基坑和边坡工程动态信息。
2.深基坑高边坡监测指标包括:围护结构位移、支撑体系位移、周边地表位移、周边建筑物位移、岩土体深部位移、影响区域地下水位变化等。
3.仪器设备技术及安全要求
施工现场监测设备性能指标应符合下表及以下要求:
1) 能够连接本系统专用配套app,并在连接成功后的获取设备机身编码及部分设备基本信息的指令请求。
2) 能够通过蓝牙、RS232加密传送或者直接读取设备中存储的原始数据。
3) 测量采集单元能够按平台给定的监测频率,上传加密后的采集成果数据;每次采集的成果数据应包含采集单元所在的位置信息、机身编码信息、成果数据等。
4) 接入平台的测量采集单元必须经过同一端口实现数据上传及指令交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