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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视频监控要求

  施工现场应按要求建立视频监控系统,设置专人管理,并做好现场视频运营维护工作,视频监控月均在线率应不低于90%,视频存储应不少于90天。具体要求如下:

  1. 现场全景监控:球机摄像头,基坑、主体阶段不少于2台,装修阶段不少于1台,安装于现场制高点位置。

  2. 主要作业场区监控:若全景摄像头未覆盖主要作业场区,应单独设置并动态调整。

  3. 固定场景监控:人员出入口、车辆出入口、安全讲平台、会议室区域应分别安装不少于1台监控摄像头。

  4. 需提供220V市电至安装位置附近,并做好雷击防护。

  5. 摄像头安装位置需不影响现场施工,远离施工泥浆和洒水作业可能溅到之处。

  6. 硬盘录像机需配备UPS、独立机柜,并由专人管理。

  7. 对于线性工程、室内装饰装修、拆除工程、应急工程、临时工程以及其他无条件架设固定视频监控设备工程,可采用移动式多功能智慧杆,集成视频监控、语音广播、应急照明、网络通讯等功能。

  8. 视频监控技术要求:

  (1) 枪机:主码流最大分辨率1920 × 1080p,最大码流4096;子码流最大分辨率704 × 576,最大码流1024。

  (2) 球机:主码流最大分辨率不小于1920 × 1080p 最大码流6144;子码流最大分辨率704 × 576,最大码流2048;最大倍率20。

  (3) 通讯协议:要求使用支持现行国家标准GB/T 28181的摄像头,支持H.264, H.265 视频编码标准和支持1080P的视频显示格式。

  (4) 采用带宽不低于25兆的VPN光纤专线,接入智慧监管平台视频汇聚平台。

  (5) 偏远地区不方便接光缆的工地采用无线接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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