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建设部51号令)第十三条提及的“技术服务机构”,是指提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图纸技术审查、消防设施检测或者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等服务的技术服务机构。
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附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文书式样》填表说明第10点:建设单位如在施工过程中自行完成消防设施检测,或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时自行完成消防设施性能、系统功能联动调试,《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中“技术服务机构”一栏可由建设单位填写并签名加盖公章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