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进入关怀版 简体 手机版
search
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业务知识库 > 工程建设

综合利用产品认定按照什么样的工作流程开展?

  回答:根据《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认定按照以下工作流程开展:一是材料审查,由第三方机构对认定项目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核查;二是现场核查,对通过材料核查的认定项目,第三方机构应当组织开展现场核查;三是出具认定意见,第三方机构完成材料核查和现场核查工作后,应当向市主管部门出具认定意见,并同时发送给综合利用企业;四是出具认定证书,市建设主管部门根据认定意见,在门户网站公示通过认定的综合利用产品名单,对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核查异议不成立的综合利用产品,由市主管部门出具“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认定证书”。

相关附件

主办单位: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 备案号:粤ICP备2023053213号 | 网站标识码:4403000005
咨询电话:0755-12345 | 信访投诉电话、执法投诉电话:0755-83788218| 执法投诉邮箱:zcfgc@zjj.sz.gov.cn
工作时间: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1号住建科研楼附楼一楼| 信访投诉举报箱位置: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1号住建科研楼附楼一楼信访室
版权保护 - 隐私声明 - 网站地图 - 网站帮助 - 网站操作指引 - 友情链接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800号 无障碍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