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进入关怀版 简体 手机版
search
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业务知识库 > 工程建设

消防报验时需要递交哪些资料(除申请表,查验报告、竣工报告,竣工图纸)是否还需要准备其它资料?有没有资料目录?

  申报特殊工程消防验收(或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业务时,建设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含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报告);

  (3)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具体可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搜索关键字“消防验收”进行查询,或径向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5至42号综合窗口咨询,办公电话:0755-88127791。

相关附件

主办单位: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 备案号:粤ICP备2023053213号 | 网站标识码:4403000005
咨询电话:0755-12345 | 信访投诉电话、执法投诉电话:0755-83788218| 执法投诉邮箱:zcfgc@zjj.sz.gov.cn
工作时间: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1号住建科研楼附楼一楼| 信访投诉举报箱位置: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1号住建科研楼附楼一楼信访室
版权保护 - 隐私声明 - 网站地图 - 网站帮助 - 网站操作指引 - 友情链接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800号 无障碍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