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的决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47号)已于2022年11月11日发布施行,根据文件规定,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停止受理非财政性国有和集体所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备案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