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消防验收申请表;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3、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供电局竣工意见书”不作为消防验收查验内容,但依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时应对完成工程消防设计和合同约定的消防各项内容进行查验,二路供电是设计内容之一,建设单位应予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