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明确建设工程招标相关事宜的通知》(深建规〔2018〕3号)四、关于利害相关方的投标。招标人在确保招标活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可在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中载明接受利害相关方的投标。但是有证据证明,在招投标期间及招投标前后合理期限内,招标人与利害相关方中标人之间存在不正当行为,且可能影响招投标公平公正的,中标结果无效。具体详见法律法规。